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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
联系人:周佐石 先生 (知识产权顾问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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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0769-23021072-82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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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1598963256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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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应东莞专*资助项目 |
东莞专利资助项目
一、专利申请资助操作规程
(一) 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元;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500元;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的申请费、实审费在授权前按实际发生额给予全额资助,授权后再资助10000元。
(二) 获美国、日本、欧盟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0元;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(港澳台除外)获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5000元;获得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0元。同一件专利*多资助2个国家或地区。
(三) 通过《专利合作条约》(PCT)途径申请的发明专利具备专利三性的,即国际阶段报告显示专利同时具备新颖性、创造性、实用性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5000元。
(四) 同一资助对象一年专利申请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;同一专利不能重复申请政府其它相关专利资助。
(五) 专利申请资助每年1月和7月各进行一次。
二、专利培育及试点企业的认定
资助标准:专利培育企业每家资助5万元,专利试点企业每家资助10万元。
三、高新技术企业奖励
企业所得税由原来25%降低至15%(部分镇区有10万元的奖励)
四、东莞市民营科技企业申报
民营科技企业牌匾(部分镇区有1万元左右奖励)
五、国外专利申请资助(国家知识产权局资助)
1.申请阶段和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官费;
2.向专利检索机构支付的检索费;
3.向国内外代理机构支付的代理费。
六、国外商标注册资助
按实际费用额的50%资助,同一个商标在各国(地区)注册费用补助*高30万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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